精神病辦理了離婚手續可以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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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辦理了離婚手續可以反悔嗎?

一、精神病辦理了離婚手續可以反悔嗎

不能反悔。法院判決離婚或者是在精神病人正常的情況下,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發給了離婚證,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精神病患者不能選擇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起訴離婚,判決書下達後是不能反悔的。

二、一方不同意怎樣離婚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離婚案件屬於民事案件,夫妻一方不能參加訴訟程序的話,起訴離婚可以委託別人代理。像律師、法律工作者、本人近親屬等,都可以成為離婚訴訟代理人。由於起訴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當事人最好還是請律師協助,這樣可以爭取到最大的利益。

精神病患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只能通過訴訟來辦理離婚,因為訴訟離婚的判決結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不可以反悔,如果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普通人,可以採取協議離婚的方式,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如果發現對方有欺瞞或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申請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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