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子女還能分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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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後子女還能分財產嗎?
無論離婚與否,子女都無權分割父母的財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夫妻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1、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的,離婚後可以請求再次分割財產;
2、對財產的分割約定反悔的。
3、離婚後發現有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
4、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分割約定的,由於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五、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父母對孩子有法定的撫養義務,但這並不等於離婚的時候一定要把共同財產當中的一部分贈送給子女,事實上,對於屬於子女的合法財產,除非是為了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否則父母也沒有權利將子女財產佔為己有,子女和父母之間的財產權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