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有人被家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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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現有人被家暴怎麼辦?

發現有人被家暴怎麼辦?

1、報警之後24小時之內儘快到醫院驗傷。

2、然後進行傷情鑑定,如果構成輕傷以上要負刑事責任並且需要民事賠償。

3、拿到驗傷報告後應及時交與警方,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建議及時報案並做法醫鑑定,如果在輕傷以上,則嫌疑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家暴賠償項目有醫療費,住院期間伙食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具體數額以實際損失為準。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二、家暴離婚要什麼證據?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3)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構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麼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着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6)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7)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説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發現有人被家暴,需要立即報警,在出具出警證明;家暴發生後,對方寫過的保證書,懺悔書等文書;被對方毆打時的照片或視頻;若受害者向婦聯投訴過,婦聯工作人員的工作記錄,都可以作為起訴家暴離婚時的證據,此時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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