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立遺囑沒公證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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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親立遺囑沒公證生效嗎?

父親立遺囑沒公證生效嗎?

遺囑不需要公證也能發生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加強了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是被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書遺囑,符合了要式條件就發生效力。

公證不是遺囑有效的必要條件,公證遺囑只是遺囑的形式之一。自書遺囑不去公證,只要其符合遺囑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況下,自書遺囑只要滿足上述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就視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自書遺囑無須公證也可發生效力,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為證據採納,但是前提是立遺囑人思維清晰,能獨立表達自己意思。如果有人不認可這個遺囑,恐怕也會以此為理由。所以建議即使是自書遺囑,也需要進行公證,以保證其證據效力。

雖然自書遺囑沒有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數份遺囑,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有數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日期為最後日期的那份遺囑效力最高。因此,如果有能力進行公證的話,最好還是能遺囑公證。

二、多份遺囑遺產怎麼繼承?

依據法律規定,在我國,遺囑有五種形式,其中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每類遺囑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遺囑人可根據自身的情況確定所立遺囑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遺囑人在生前就其遺產處理立下了多份遺囑,且相互間的內容相牴觸,在其死後,繼承人應按哪份遺囑去處分遺產會成為各繼承人爭議的焦點,若無法確定各份遺囑的效力,則遺產將無法得到處理。那麼到底如何確定各份遺囑的法律效力呢?

首先,需對每份遺囑單個進行審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再者,對比多份有效的遺囑,依據法律規定確定最終如何分割遺產。

所以有多份有效遺囑存在的情況下,若有公證遺囑,則以公證遺囑為準,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其它四種形式的遺囑;但若有多份公證遺囑存在時,則以最後一份公證遺囑為準;若無公證遺囑,則以最後所立的一份遺囑為準確,也就是説自書、代書、錄音、口頭四種遺囑的效力等同。

確認了遺囑的效力只有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遺產分割。

訂立遺囑的時候,雖然作出了一定的要求,但對於不同的遺囑而言,法律中的要求不同。若是一般的遺囑,如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以及錄音遺囑,就沒有要求辦理公證。但要是訂立的公證遺囑,則此時必須要辦理了公證手續之後,才會發生效力,反之即使訂立了遺囑也是無效的。因為公證遺囑中,公證就是其中的必經程序。

如果是我國的被繼承人想要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來處分自己的遺產,選定繼承人的話,此時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訂立遺囑的,並且立遺囑人所訂立的遺囑還是要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的,否則遺囑就是無效的,還是要按照法定繼承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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