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離婚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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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離婚怎麼分?

一、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離婚怎麼分?

1、父母在子女結婚前為子女購買房產的,此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與子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

2、子女結婚後,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就視為對誰的贈與。如果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分割,如果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二、離婚時房產過户需要什麼?

夫妻之間房產其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可分為婚前個人房產和婚內共有房產。

夫妻之間房產過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房產過户: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論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還是約定雙方面婚內房產歸一方所有的,都屬於房產的贈與,應當先辦理贈與公證書再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應注意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婚內的取得的房產在申請登記時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請而非雙方共同申請,所以對於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登記的房產而實際屬於夫妻共有的,應當由夫妻兩人共同向房產登記機構申請,並提交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係證明。

(二)因解除婚姻關係而發生的房產過户: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係的途徑有:雙方到民政機構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後,領取離婚證書;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因夫妻解除婚姻關係而引起房產過户的,應提供民政機構頒發的離婚證書以及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由雙方共同申請辦理;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憑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辦理。

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分配標準,在結婚之前買的房子,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辦理房產過户手續,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房產證,去房屋管理部門提交申請,通過審核後,就可以辦理新的房產證;結婚之後買的房子,離婚時需要協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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