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老婆不生孩離婚會退彩禮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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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老婆不生孩離婚會退彩禮錢嗎?

一、結婚後老婆不生孩離婚會退彩禮錢嗎?

是不可以的, 婆婆告兒媳婦還彩禮錢一般情況下是不合法的,離婚的時候結婚彩禮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退還的。如果當事人雙方是在領取結婚證後舉行的婚禮,並收取了親友的禮金,禮金依法應視為親友對當事夫妻雙方的贈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按照我國傳統習慣,禮金一般是禮尚往來,有送禮有還禮,禮金構成較為複雜。實際操作中,禮金如何分配,每個家庭情況不同,操作方式也不同。

一般情況,沒有孩子離婚時不會退還彩禮的,但存在以下特殊情況的除外: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二、離婚後不予退彩禮的情形有什麼?

彩禮不予返還的情形有: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後老婆不生孩離婚不會退彩禮錢,已經在民政機構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之後共同在一起生活的,離婚之時,不需要返還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同居期間超過兩年以上,並且在同居時有子女的,分手之後不需要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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