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訂婚悔悔婚彩禮全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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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訂婚悔悔婚彩禮全退嗎?

一、男方訂婚悔悔婚彩禮全退嗎?

一般是要求全退的。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當一方悔婚時,應返還彩禮,但不是全部返還,應返還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如果雙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個月以內的,應返還全部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生活在三個月以內的,應返還彩禮全部的百分之七十。如果雙方在同居期間男方導致女方懷孕或流產的,在上文的基礎上減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二、結婚彩禮返還的範圍

在結婚彩禮返還的糾紛案件中,往往會在法律規定上找依據,力求通過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是規定並不是活的,有時發生糾紛找不到法律根源。這就需要法官在審理的過程中通過敏鋭的洞察力來給出一個公正合理的結果了。在結婚彩禮的返還條件上,法律有相關的規定。所以,結婚彩禮返還的範圍如下:

雖然根據規定,當符合條件時,已給付的彩禮應當予以返還,但在實際生活中,已給付的彩禮可能已用於購置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實上已經轉換為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已在男女雙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處理涉及彩禮返還的案件時,就應當返還的範圍而言,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的使用情況,是否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關係或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在處理方式上也應當靈活運用,特別是彩禮已轉換為夫妻共同生活的財產時,可將彩禮的返還與分割共同財產一併考慮,在分割中體現彩禮的返還。

因此如果是在結婚之前,男方就給了女方彩禮,那麼這個彩禮他其實是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如果男女雙方最終沒有登記結婚,其實是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不過這只是建立在絕對的情況下,如果女方把這筆彩禮用作了雙方同居期間的共同開支,這種情況當然是不能夠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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