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孩子歸誰 - 怎麼確定子女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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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不少夫妻都是因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而另一方不堪長期忍受而導致的離婚,此時我們可以認定有家暴暴力的一方存在過錯。離婚的話就需要對財產、子女等問題作出處理,那家暴離婚孩子歸誰呢?本站小編帶來相關內容,幫助你進行了解。

家暴離婚孩子歸誰,怎麼確定子女撫養權?

一、家暴離婚孩子歸誰

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孩子歸誰撫養首先是看你們雙方是否都想要孩子,還是隻有一方想要,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只要協商就可以了。如果都想要,就由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母親,十週歲以上的徵求孩子的意見,其他的要看誰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利,要綜合考慮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會對孩子不利,法院會判給沒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二、家庭暴力離婚能得到多少賠償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夫妻因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

司法解釋更進一步明確規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權要求的損害賠償,不僅包括物質損害賠償,還包括了精神損害賠償。

因此,在婚姻關係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離婚時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關於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則由受訴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過錯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在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案件中,無過錯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醫療費外,還可以要求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因傷致殘的,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有被扶養人的還需要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其中醫療費的計算應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無論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夫妻離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話都必須要對子女的撫養權作出處理,一般是由離婚夫妻先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話再由法院進行判決。要是你對此“家暴離婚孩子歸”的問題存在疑慮,本站小編建議你可以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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