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該怎麼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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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的目的和難度

家庭暴力該怎麼舉證

舉證家庭暴力經常作為離婚訴訟中的一個部分,但是難度在於,也許一方對另一方長時間實施了暴力行為,但是由於證據不足,單憑一張照片,一個恐嚇短信,很難讓法院信服的。以此提出離婚訴訟,法院也往往不會支持。

家庭暴力一旦認定,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提出賠償要求。那這種情況下,受害方要怎麼做才能證明自己長時間受到家庭暴力呢?最關鍵的是受害者要留意收集證明力強的證據。

舉證的技巧

1、首先要丟掉要面子的想法,對方一旦使用暴力,要敢於敞開大門,儘量讓鄰居、居委會知道,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進一步升級,還能獲取重要的人證。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對方親朋友好友求助,讓他們到現場或者事後向他們講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2、要有報警意識,一旦受到暴力攻擊,要及時報警,派出所留存的報案記錄或者詢問筆錄,就是日後的重要證據。

3、如果身體受到暴力傷害,要在第一時間去醫院,並保留下驗傷報告、傷殘鑑定等,以便日後向對方提出賠償請求時使用。

4、要合理使用錄音,錄像證據.

怎樣使錄音證據更有效力些事項呢?

錄音證據是法定證據中視聽資料的一種。視聽資料指利用錄音、錄音、電子計算機及其他科技手段反映出的形象、聲音來證明案件情況的證據資料,是一種獨立的證據形式。這類證據較直觀、穩定,容易判斷與案件的關聯性,只要能確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一般可以直接作為定案依據。那麼,在使用錄音證據的時候,為了使其更有效力,需要注意哪錄音取得方式必須合法

只要沒有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隱私權之類的,法院對該錄音證據的支持概率是很高的。

什麼樣的錄音證據才算合法呢?偷拍偷錄的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嗎?

錄音應該有其他證據相印證

作為單一證據,法院不會作為定案的依據。在蒐集錄音證據的同時,也要尋找與之相佐的其他證據,不要讓錄音證據落單,最好在錄音時有一位中立的人士參與錄音或者旁聽對話,這樣會增加論因證據的證明力。

錄音時間和地點的選擇講究技巧

從有利訴訟的角度來説,錄音應儘早進行。越早進行,取證對象越無防備,特別是在初次交涉時,一般不會歪曲事實,這個時候的談話錄音價值最大。而在幾經交涉後,對方往往會從有利自身的角度進行敍述,或者持防備態度。

地點的選擇,也非常重要,應該儘量尋找比較安靜和不受干擾的地方,能夠獲得較好的錄音效果。

錄音器材的挑選

採集錄音證據需要選用一款合適的錄音設備。現在電子產品越來越普及,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所以想找一個錄音設備易如反掌。

儘量選擇體積小、易隱藏、錄音時間長、音質高的設備。採訪機、錄音筆或帶錄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進行復制的。另外,電話錄音一般不如現場錄音效果好,在談話出現分歧時,取證對象如果不想繼續的話,可能會把電話掛斷,而在當面談話時,即使出現一些爭論也能夠繼續。

手機是最普遍應用的電子設備,而具備錄音功能的手機則比比皆是,市面上想找一款不帶錄音功能的手機可能不太容易。MP3、MP4、數碼相機等隨身設備幾乎無一例外具有錄音功能,而且錄音效果也很好,可以作為應急之用。

但是有條件的話,最好還是使用專業的錄音設備,比如錄音筆。錄音筆錄音的效果清晰,雜音很小,而且錄音隱蔽,容易存儲和轉移。

只有清晰的語音,才能真正起到證明的作用。如果錄音效果不佳,或者有個別字詞甚至句子聽不清楚,就會使得這份重要證據的效力大打折扣。

取證前的準備工作

準備好取證的事項和希望對方承認的事實。對談話內容作好準備,包括事先考慮好所提示的問題和對方可能的態度,應該如何誘導對方表態等。至於是否要事先約見,則應根據情況而定,徑直上門容易獲得“攻其不備”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況,如被對方拒絕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談話被中斷。

談話方式要以增加證明力為目標

既然是私錄,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取證對象察覺你是在錄音,所以神態、語氣都要自然,如果是認識的人,更要注意。

1、談話過程中交代一下時間、地點,明確各方談話者的身份和與談論事實的關係,在交談時儘量用全名稱呼,以增強錄音的關聯性和可信度。

2、注意與其它證據的內容相互印證,因為有其他證據佐證是錄音證據被採信的條件。

3、談話內容不要涉及與案情無關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祕密,也不要採用要挾口吻,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不合法而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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