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幾代才不算近親 - 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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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古代近親是可以結婚的,但是現代對於近親結婚是明令禁止的。現在幾乎全部人都知道法律規定近親不能結婚,但是這個近親包括哪些範圍,比如直系和旁系血親的範圍就不太清楚。

相隔幾代才不算近親,可以結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親屬和3代內的旁系血親都不允許結婚。這裏的直系血親説的是孩子和父母、孫子女和爺爺奶奶、外孫子女和姥姥姥爺等。3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指的是叔叔、姑姑和侄子侄女、舅舅(姨)和外甥(女)、表(堂)兄妹等。

      其實雖然法律有着明確的規定,但是很多人可能會分不太清楚,甚至是眼花繚亂,現在為你詳細的介紹:

      1、不允許近親結婚,這裏的近親指的是3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或者是直系血親;

      2、其實就是指自己生養的以及生養自己的。比如爸爸和女兒、媽媽和兒子、爺爺和孫女、姥姥和外孫等;

      3、不能結婚的旁系血親指的是祖先是一樣的,且屬於3內之內的。比如,從自己開始,你的爸爸就是第二代,你爺爺就是第三代,那麼爺爺的父親就是第四代,媽媽那邊和父親這邊一樣的計算方法;

      (1)男女雙方的祖先是一樣的,且在3代之內的話,不可以結婚。如果屬於3代之外的話,允許結婚。比如雙方的外曾祖父或者曾祖父一樣,不會影響結婚;

      (2)男女雙方的共同祖先不是一代人的話,比如男方的共同祖先是第三代,而女方這邊排輩分屬於第四代,這種情形允許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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