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氏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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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共同提出書面申請,寫明理由,帶上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證,雙方親自共同到公安機關辦理更名手續。
未成年人不能自行改名,未成年人改名須得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才可,自己改名須年滿18週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父母親共同提出書面申請,寫明理由,帶上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證,雙方親自共同到公安機關辦理更名手續。
未成年人不能自行改名,未成年人改名須得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才可,自己改名須年滿18週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