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是親舅舅的女兒可以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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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不是親舅舅的女兒可以結婚嗎?

女方不是親舅舅的女兒可以結婚嗎

女方不是親舅舅的女兒,但有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的,也不可以結婚,結婚有諸多的條件限制。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二、辦結婚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男女雙方的户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二)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三)三張2寸紅底的兩人合照照片;

三、哪些婚姻關係是無效的?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四、沒有辦理結婚證可以要求退彩禮嗎?

沒有辦理結婚證可以要求退彩禮,根據規定,退彩禮的法定條件是: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五、沒有辦理結婚證要求退彩禮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我國,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是肯定不能結婚的,如果結婚時隱瞞了這一重要事實,即使領了結婚證,婚姻關係也是無效的,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存在這種情形的,都可以申請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符合結婚條件的,要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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