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18歲結婚怎麼辦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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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18歲結婚怎麼辦結婚證?

女方18歲結婚怎麼辦結婚證

女方剛滿18週歲是不能辦結婚證的。領結婚證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法定婚齡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婚姻關係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辦結婚證的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四、辦結婚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3張大 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事實上,結婚的整個過程中,辦結婚證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只要辦了結婚證,哪怕沒有結婚典禮,雙方的婚姻關係也是受法律保護的,相反,因為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只辦結婚典禮不辦結婚證的,這種關係在法律層面上就是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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