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罰款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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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罰款去哪兒了?

近日有新聞提出鉅額超生罰款去向不明,那麼這類新聞提出了關於超生罰款的哪些問題呢?超生罰款直接關係到民生。下面本站小編特意為您帶來此類新聞的內容簡介,希望對您瞭解超生罰款去向有所幫助,祝您閲讀愉快!

超生罰款去向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1)授權國務院制定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具體辦法,而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中又授權地方政府制定社會撫養費具體徵收標準和辦法,實際上賦予了地方極大的自由裁量權。

著名反計劃生育學者易富賢表示,“《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賦予計生委巨大的自由裁量權。這種模糊的權力給地方計生委有很大的"灰色發揮空間"。”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1980年代的超生罰款是每人數百元、數千元,現在的社會撫養費動輒數萬、數十萬甚至上百萬。

長期研究計劃生育的獨立學者何亞福表示,“考慮到以前的超生罰款標準比現在低,並且有一些超生家庭沒有能力繳納罰款,還有一些超生家庭沒有足額繳納罰款,我作一個比較保守的估計:從1980年到現在,超生罰款總額是1.5萬億至2萬億元。”

記者連日來向國家計生委陽光熱線12356、北京市計生委相關部門諮詢有關年度超生處罰人數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統計數據,被告知沒有相關數據或不能公佈。記者仔細查閲有關資料,從浙江省行政事業收費統計分析報告中發現,2009年浙江收取社會撫養費8.94億元,增幅約13%,收費規模首次超過工商。而在安徽省2010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情況的報告中,社會撫養費收入為8.45億元,增幅達61%。

考慮到作為徵收基數的人均收入年度增長,若以9億元為2011年內地各省市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平均數,全國總徵收規模高達279億元。

近日,楊支柱接受記者採訪表示,考慮到各地實際徵收率不一樣,以及不少直接流入個人口袋中的罰款,總的數額永遠搞不清楚。

對於社會撫養費另一個重大的質疑還在於它的去向不明。各地的相關法規都已明文規定,社會撫養費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縣級計劃生育部門應當將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及時、全部存入財政專户。”但納入財政之後怎麼使用卻並不像計生部門號稱的那麼陽光。

公開信息顯示,四川內江市縣區兩級審計機關對所轄5個區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全市4個區縣共有11344.07萬元社會撫養費收入未繳入金庫。許多地方社會撫養費徵收率連60%都達不到。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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