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證要準備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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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結婚證的辦理其實也是有要求的,民政局也不會主動的辦法結婚證給適齡的男女。在辦理結婚證的時候,除了要求男女雙方都滿足規定的條件外,同時還要求準備相應的東西,也就是要提供辦證的證件材料。那究竟辦理結婚證要準備什麼東西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辦理結婚證要準備什麼東西

一、辦理結婚證的程序是什麼

男女雙方符合民法典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二、辦理結婚證要準備什麼東西

(一)居民身份證。

(二)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

(四)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五)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

(六)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七)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我們知道男女辦理結婚證要準備什麼東西。上文中小編主要是針對內地居民在辦理結婚證的時候需要用到的證件材料進行了介紹,若屬於港澳台居民或者外國人、無國籍人,那麼在需要用到的結婚證件材料上面就有點差異。更多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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