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次時間自動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一、夫妻分居多次時間自動離婚?

夫妻分居多次時間自動離婚?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的。如果起訴到法院離婚,分居滿2年,法院會支持離婚。雙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起訴到法院離婚。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要符合兩個要件:

1、雙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觀原因的分居,如因為工作原因或者出國留學導致兩人分居;

2、分居的時間已滿二年,且該二年分居時間應該是不間斷的、持續的,如有間斷,應當從最後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計算兩面二年的時間。符合這二個要件,經調解無效,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二、可以證實夫妻分居的證據有哪些?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裏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綜上所述,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情況很多,如果雙方不辦手續,夫妻關係永遠存在,不會自動解除。起訴離婚的,分居超過兩年是法院判定雙方感情破裂的一個標準,作為原告,應該提供雙方分居的事實證據,這裏的分居兩年必須是連續分居狀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