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離婚 - 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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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離婚,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説到離婚,不得不提離婚手續,只有通過辦理離婚手續才能結束一段婚姻關係。那麼在我國要怎麼離婚呢?也就是説離婚手續該如何辦理呢?對於那些感情已經破裂的夫妻而言,這是很重要的問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1、申請

(1)雙方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

婚 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訴訟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1、提出離婚一方起草離婚起訴狀;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三、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夫妻雙方各自在異地,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這也與離婚的方式有着密切的聯繫。

(一)協議離婚

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二)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願意離婚,或願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方面未達成協議的,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可區分不同情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也就是説,由要求離婚的一方向不願意離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況,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二是被勞動教養的人;三是被監禁的人。

3、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如果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我國的離婚方式只有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所以在離婚手續方面也只有協議離婚手續與訴訟離婚手續。小編已經在上文中為大傢俱體介紹了幾種不同的離婚手續,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要是你對此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請電話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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