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雙方同時起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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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雙方同時起訴怎麼辦?
律師解析:離婚案件雙方都起訴離婚,如果不在同一法院起訴,一般以先行立案的法院起訴為準,另一方應在收到開庭通知書後到庭參與審理。如果雙方都在同一法院立案的,可以兩案合併審理,在法院的審理過程當中,法官一般會先行調解,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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