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方式要經歷什麼程序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離婚方式要經歷什麼程序呢
律師解析:離婚方式要經歷如下相關程序:
1、協議離婚的程序,訂立離婚協議、雙方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經過30天冷靜期、雙方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等;
2、訴訟離婚的程序,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法院進行審理、法院根據庭審情況進行調解、審理、裁判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不同的離婚方式要經歷如下相關程序:
1、協議離婚的程序,訂立離婚協議、雙方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經過30天冷靜期、雙方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等;
2、訴訟離婚的程序,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法院進行審理、法院根據庭審情況進行調解、審理、裁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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