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賠償金起訴狀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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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賠償金起訴狀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離婚賠償金起訴狀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離婚賠償金起訴狀的主要內容應當寫明原告與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等)、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以及需要説明的其它事項等等。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應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害是長期的還是短期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由於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應由醫學專家鑑定其輕重程度,以便確定賠償數額的高低。

二、範文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

訴訟請求:

1、要求被告賠償原告(費用名稱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償金等)損失××元。

2、本案訴訟費由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應寫明侵害行為的事實和侵害後果的事實。若是人身傷害的,應寫明受侵害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就醫情況等,作過法醫鑑定的也應寫明結論。若是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應寫明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

此致

甘肅省××人民法院

具狀人(本人簽名):

××年××月××日

注:1、訴狀若是手寫的,須用藍黑或黑墨水鋼筆書寫,訴狀用A4紙。

2、訴訟副本應按被告人數提交。

3、隨訴狀應交原告身份證複印件及有關驗傷單、傷勢證明、護理證明及各種合理費用憑據、轉院證明等。

三、離婚損害賠償要考慮多方面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應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害是長期的還是短期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由於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應由醫學專家鑑定其輕重程度,以便確定賠償數額的高低。

2、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包括過錯方實施過錯的種類、動機、情節等過錯程度一般與造成的損害成正比,過錯輕微的,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就小,受害人較易容忍和諒解,確定賠償數額應相對較小;過錯嚴重的,對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損害就大,為補償或恢復這種傷害,則應確定相對較高的賠償數額。

3、過錯方具體的侵權情節。應結合過錯方侵權行為的方式、手段、場合等具體情節綜合考慮,如虐待比一般的過錯行為嚴重,侵權方式越惡劣,持續時間越長,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就越大,其賠償數額的確定應相對高於一般家庭暴力。

4、過錯方的經濟負擔能力。過錯方無任何固定的經濟來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是無能為力。

5、訴訟時當地的經濟狀況。我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精神損害賠償糾紛若發生在經濟較為不發達的邊遠山村,幾十元的賠償數額可能就會平息糾紛。反之,若發生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類似的糾紛,裁判上千元的賠償數額,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夠服判息訴。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權以及夫妻共同債務情況進行分隔,還需要對有過錯方和無過錯方進行鑑定,一般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方根據實際情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賠償金額的多少應當由雙方協商決定,一般情況下應當考慮有過錯方的實際經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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