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W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辦理離婚都需要以下證件及手續:
1、户口簿、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應當持以上證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辦理。如果離婚協議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離婚。需要辦理離婚業務的應當提前瞭解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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