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多久才算自動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一、起訴離婚要多久才算自動離婚?

起訴離婚要多久才算自動離婚?

不管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

我國沒有自動離婚的説法,起訴到人民法院離婚,需要人民法院判決才可以解除婚姻關係。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三、訴訟離婚需要的時間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1、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離婚案件,可以採用簡易程序審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普通程序的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綜上,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綜合上面所説的,起訴離婚是法律所允許的行為,只要按照合法的程序走就可以離婚,但是不管是起訴多久,雙方都不可能會存在有自動離婚的方式,所以,離婚還需要按照合法的流程走,這樣才能更好的處理好所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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