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消失,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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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