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小孩有自由選擇跟誰的權利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如果孩子年滿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是有權選擇跟哪一方生活權利的,但這種選擇是有一定限制的。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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