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小孩多大由自己選擇監護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7.73K
離婚小孩多大由自己選擇監護人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小孩多大父母離婚可以指定監護人

一般情況下不會讓孩子自己選擇。如果孩子在10週歲以上的,法律規定法官在審理孩子撫養權問題時應當徵詢孩子本人的意見。

小孩子自己並沒有指定監護人的這種權利,而且指定監護人是因為對原來的監護人存在爭議,單純的因為父母離婚就去指定監護人的這種做法法律上也不會支持的,父母雖然離婚,也永遠都是小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指定監護,是指有法定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時,由監護權力機關指定的監護。從《民法總則》的規定 看,指定監護實際上是法定監護的延伸,仍屬法定監護範疇。指定監護只是在法定監護人有爭議時才產生。所謂爭議,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監護人範圍內的人爭搶擔任監護人或互相推諉都不願意擔任監護人;在成年精神病人則是監護範圍內的任何人之間的爭議,爭議項如同前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