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明書樣式是怎麼樣的?
一、離婚證明書樣式是怎麼樣的?
茲證明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與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點)登記,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原婚姻登記機關名稱,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其夫妻關係自該日終止(登記離婚之日或者判決之日)。
二、如何辦理離婚公證?
離婚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由於此類公證主要用於域外,當事人應當到其住所地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申辦離婚公證,當事人應當向公證處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公證申請表;
2、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3、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其婚姻狀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4、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1)申請人適格的;
(2)申請公證事項屬於公證範圍;
(3)申請公證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
(4)申請材料基本齊全。
不符合前述規定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通知當事人並告知對不受理不服的複議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在申請材料基本齊全後的七日內作出。公證員應認真接待申請人,按照《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製作談話筆錄,除按照《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內容進行審查外,還應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有效;
(2)當事人申請辦理離婚公證的目的;
(3)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是否真實、準確;
(4)當事人提交的各類證明、材料的關聯性。
通過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依法出具離婚公證書。不符合前述條件的,應當拒絕公證,並在辦理期限內將拒絕的理由通知當事人。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證明書是需要由當事人來進行書寫,在寫證明書時就要把離婚的所有實情寫清楚,這樣對於此證明書才能起到法律的效益,在離婚了之後雙方正式的解除關係,所以, 在處理如果不清楚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不會浪費自己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