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什麼時候交費 - 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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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什麼時候交費,交多少?

大家都知道去法院辦理訴訟離婚時是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的,但是起訴離婚什麼時候交費,交多少呢?其實在法院立案決定受理後,會通知原告方繳納費用的。下面本站的小編將為你詳細講解一下這個問題,以避免您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出現不必要的問題與麻煩。

1、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後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2、訴訟手續:首先是寫起訴書,準備相關證據,比如結婚證書、一式三份的起訴書、起訴方的身份證件,如果有孩子還有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證明,如果有房產還要房屋產權證書,以及車輛、股票、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總之,需要法院處理的財產都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

3、費用一般是300元,簡易程序是減半收取即150元。有財產需要分割的要按照大概百分之四的比例加收。

附相關法律規定:

訴訟費交納標準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總而言之,起訴離婚時,如果是原告方就需在法院立案決定受理併發出通知時,要根據要求繳納一定金額的費用;若是被告方則不需交費。關於起訴離婚什麼時候交費,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如果對上述問題仍然存在疑問,也可以在本站的官方網站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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