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懷孕離婚男方賠償多少錢 - 法律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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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離婚男方賠償多少錢,法律如何規定的?

一、女方懷孕離婚男方賠償多少錢,法律如何規定的?

女方懷孕離婚男方賠償的相關規定是: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是不得提出離婚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出。2歲以前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都是判給母親的,孩子的撫養費一般為男方工資所得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如果能提供賭對方有過錯證據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多分割財產的要求。

二、符合過錯行為的法律依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律師回答: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有上述情況就屬於過錯方。

三、離婚損害賠償的要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行為人有過錯。所謂過錯並非是離婚行為本身,而是導致離婚的過錯行為。新婚姻法第46條規定,過錯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等

二是有損害事實。即因上述過錯行為給配偶方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

三是過錯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即過錯行為導致了損害事實的發生。這種因果關係是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和基礎。

四是離婚的發生且損害賠償請求權人無過錯。《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離婚無過錯損害賠償的請求主體是無過錯方。因為無過錯方是受害人,他(她)對分割人即過錯方因過錯給自己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當然有權主張權利。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顯然,第三者不能成為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這是因為,第三者不是離婚訴訟當事人。如果無過錯方訴訟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種法律關係,而非離婚之訴。這是離婚損害賠償侵權責任的特殊要求。只有離婚的發生,無過錯方始得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無離婚事實的發生,離婚損害賠償就無從開始,同時要求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人必須無過錯,本人如有相同的過錯行為,則過失相抵,不得要求損害賠償。

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一般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申請的,如果男方堅持要離婚的,孩子是跟隨母親生活並且男方必須要向孩子支付每月不少於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撫養費。如果男方有過錯導致雙方離婚的,如果能夠提出相關證據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分割更多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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