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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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掉

一般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得了

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二、判決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通常會從家庭穩定、社會和諧等原則考慮,所以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會比較謹慎。我國現行婚姻法明確規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之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説是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情形。

由此可見,如果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係不合,像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輕易判決離婚。

三、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審理期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説,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説到打離婚官司,意味着此時夫妻是通過訴訟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但最終是否能實現離婚目的,這還要看有沒有達到訴訟離婚的標準。

一方進行起訴,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則需要更多的時間去準備起訴,雙方可以通過協議以至於達到離婚的要求,如果協議無法達到一致,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如果要準備第二次起訴,那麼需要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明、起訴狀以及雙方不合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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