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離婚起訴需要什麼證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8W

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提交雙方的身份信息,聯繫方式,送達地址。這些信息應當提供給法院,法院送達傳票與判決書均需要有效的送達地址。其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結婚證明;
(2)子女出生證明;
(3)財產清單;
(4)感情確已破裂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二次離婚起訴需要什麼證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