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離婚冷靜期的時效中斷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一、遭遇家暴離婚冷靜期的時效中斷怎麼辦?

遭遇家暴離婚冷靜期的時效中斷怎麼辦?

出現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訴訟方式離婚,依據新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設置一個月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開展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等工作。冷靜期結束,人民法院應通知雙方當事人。

我國新的《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編裏夫妻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離婚登記時,增加了離婚冷靜期的規定,這個應該不算訴訟時效的。因為訴訟時效會因為當事人提起訴訟或其他法律事由而發生中斷,而離婚冷靜期是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意味着此時已經進入離婚的法定程序,已經發生訴訟時效中斷,因此不屬於訴訟時效的期間範圍之內。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這裏規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被家暴怎樣才能離婚?

1、如果受害方遭遇家暴,首先要報警,以便於保留相關證據。

2、如果婚姻還有存續可能,那麼可以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所在單位以及人民警察予以勸阻、調解。

3、如果愛情已墮入婚姻墳墓,而婚姻已無再挽回可能,那麼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在保留家暴證據的情況下,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因家庭暴力想離婚的,首先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無過錯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醫院的病歷、報警記錄,還有以前發生家庭暴力的相應證據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在離婚冷靜期內遭遇家暴,導致時效中斷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受害者受到家暴時,首先要報警並留好出警記錄作為證據,如果還想繼續維持夫妻婚姻關係,可以請居委會或婦聯進行調解。如果想要離婚,可以雙方協商,若對方不同意,無過錯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