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如果婚前購買的,就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是在婚後購買的,那麼就可以按照比例分割。
對婚前一方簽訂房產合同,並支付了首付款且有銀行貸款,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產歸屬問題,首先,遵循協議自由原則。其次,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此時對於房貸,尚未歸還的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婚後共同還貸的的款項及增值部分,根據財產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一)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
此情形下,無論婚前還是婚後取得房產證,該房產都歸屬於付款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的對該房產及其增值進行分割。
(二)婚前個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
此時宜認定為個人財產,因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該房產既不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新增的財產,也不是雙方生產、經營所得,性質上仍屬於個人財產。
(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後以夫妻共同還貸
該房產應認定為首付款支付方個人財產。但是對於婚姻存續期間房產的增值部分的歸屬存在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爭議。
(四)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取得產權證,並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產歸屬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起訴離婚需要程序是:
(一)起訴,原告帶上訴訟所需要的證據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二)庭審,法院受理案件後開始進入庭審,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
(三)調解,對當事人雙方依法進行調解;
(四)判決,判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訴訟離婚的流程主要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起訴;人民法院庭前調解;開庭審理;判處離婚。訴訟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要充分保護婦女和孩子的利益,照顧無過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