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一審判決多久生效
法院在對離婚案件進行審理的時候,必須要嚴格按照《婚姻法》以及《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來操作,其中需要在規定的審限內對離婚案件做出判決,而在判決做出之後往往也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會生效,那麼離婚訴訟一審判決多久生效呢?下文中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訴訟一審判決多久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離婚的判決結果出來後,自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判決書生效。
二、訴訟離婚的條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裏所指的並非一般的賭博、吸毒行為,而必須是達到已成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地步。本款為例示性規範,除了明確列舉的賭博、吸毒惡習之外,還應包括其他會嚴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惡習,諸如酗酒、嫖娼、賣淫、淫亂等。一方當事人以其配偶有該法定過錯而提出離婚請求,只要調解無效,就應依法予以支持。
民事案件最終有可能法官做出的是判決,當然也有做出裁定的時候,此時針對情況不同,那麼實際生效的時間也不一樣。至於離婚訴訟一審判決多久生效,結合《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的15日內容,如果當事人沒有向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的話,則此時就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