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多久判決生效 - 判決需要多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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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多久判決生效,判決需要多少時間?

離婚民事糾紛在當前社會是比較常見的,想要解決離婚民事糾紛的話我們可以直接使用協商的方式,但是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問題的話,那就只有通過司法的途徑來解決這些問題。在司法途徑判決後,還有很多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生效。那離婚官司多久判決生效呢?跟着小編一起看看。

一、離婚官司多久判決生效?

一般來説都是在判決後立即生效,如果有特殊條例和特殊內容的話除外,具體判決中會有明確回答。

二、離婚官司判決時長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複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並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因此,通過訴訟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説,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一般來説官司的判決都是立刻生效的,除非説在判定時內容有特殊的時間規定,或者説官司內容屬於特殊的生效時期的。當然,離婚糾紛官司一般都是立即生效的,所以離婚官司多久判決生效的問題是我們不用去關心的,如果還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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