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單方面起訴離婚 - 需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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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單方面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離婚對於大多數人來説都是痛苦的,不單單是兩個人不能在一起生活了,也宣告着一個家庭的破滅。這類事件的班裏也較為複雜。那什麼叫單方面起訴離婚,都需要哪些條件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解答。

我們知道離婚是可以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的,對於夫妻中的一方要是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無法就離婚相關事項協商一致的,此時夫妻一方可以單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一、單方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條件

單方離婚條件請參考《民法典》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三、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符合以下幾個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離的:

1、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而且分居在兩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導致夫妻關係破裂,但是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3、有家庭暴力導致夫妻關係破裂,但是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觸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進一步起訴的權利。

如果第一次判決不離,需要在判決生效日後的6個月以後再次提起訴訟!這個時候基本上就判離。

這類離婚是指一人提出的離婚申請,不能夠協議解決的,只能通過起訴這種方法進行相應的處理的離婚形式。這類相關當事人要詳細的説明自己的離婚請求,我國的相關人民法院才會進行受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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