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離婚證需要冷靜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2020年領離婚證不需要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時間是三十日該冷靜期在民法典生效後才能實施,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所以離婚冷靜期在2021年才適用。

2020年的離婚證需要冷靜期嗎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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