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離婚相關司法解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離婚精神病司法解釋主要是: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冶不愈的,—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精神病人權益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可以代為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精神病離婚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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