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孩子户口跟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3W

夫妻離婚後孩子户口跟誰?

夫妻離婚後孩子户口跟誰?

婚後小孩户口的問題,一般來説是隨着離婚問題的解決一起解決的。對於離婚夫妻的户口辦理,根據相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

按照户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1、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户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雙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户口,需要遷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户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户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户口所在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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