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離婚會怎麼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出軌離婚會怎麼判?
律師解析:因對方出軌起訴離婚法院不一定會判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由原告對雙方感情破裂進行舉證,並且該證據經質證後要達到法院可以據此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程度。
如果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後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因被告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院不會判決離婚。
如果出軌一方已悔改,經法院調解雙方又和好的,法院也不會判決離婚。
目前,我國法律規定起訴離婚應當判離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七)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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