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孩子歸誰法律怎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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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離婚孩子歸誰法律怎麼判斷?

雙方離婚孩子歸誰法律怎麼判斷?

雙方離婚孩子歸誰應當綜合雙方當事人的一些經濟方面的狀況、撫養能力來進行判斷,具體的情況如下所述:

(一)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按照法律,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第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二、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夫妻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想要起訴離婚,但是考慮到孩子的問題,所以必須要將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確定清楚,孩子年紀比較小,大多數狀況之下,是跟父母親一起生活,當然也並不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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