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家暴怎麼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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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有家暴怎麼起訴離婚?
1、確定管轄權的法院;
2、管轄法院確定後,需要起草起訴狀;
3、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5、等待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二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二、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遭遇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要滿足下列條件: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綜合上面所説的,有家暴是可以選擇走訴訟的方式來解除自己的婚姻關係,但前提一定要確定自己有合法的證據,同時還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這樣才能確保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請求,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