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有救助的義務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一、夫妻之間有救助的義務

夫妻之間有救助的義務嗎?

夫妻之間有救助義務。

法律上並沒有單獨規定夫妻間的救助義務,而按照常理,救助義務應當包含在扶養義務之內,“扶養”既然包括一般生活上的相互照料,就更應該包括在一方的生命處於危險狀態時予以救助。所以,在夫妻一方的生命處於危險狀態時,另一方有義務救助。《婚姻法》第二十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二、夫妻之間有什麼義務

(一)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在實際生活中,受封建社會長期夫權統治的影響,常有夫妻一方(主要是男方)限制另一方(主要是女方)學習參加社會活動的權利和自由的現象,這是違法的。

(二)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這是由我國國情決定的。

(三)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扶養是一種法律關係,扶養方為義務人,被扶養方為權利人,只有義務人履行扶養義務,才能保證權利人享受權利。扶養是夫妻間相互對等的義務,不是單方義務,也就是説丈夫有扶養妻子的義務,妻子有扶養丈夫的義務。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在我國目前男女經濟地位還有差別的情況下,在夫妻扶養問題上應當的特別注意保護女方的合法權益。夫妻因扶養髮生糾紛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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