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有什麼義務 - 夫妻的義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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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有什麼義務 夫妻的義務有哪些

男女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再按照國家的規定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的,此時就會成為合法的夫妻。當然實踐中,因為一些情況可能讓夫妻關係無效或可撤銷,但在此之前並不影響夫妻之間履行一定的義務。那到底夫妻之間有什麼義務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夫妻之間有什麼義務

1、同居義務

同居義務是指男女雙方基於配偶身份都負有同對方共同生活的義務,夫妻性生活是同居義務的重要內容。此外,還包括相互協力義務、共同寢食義務,這兩種義務要求夫妻相互支持對方的意願和活動,共同料理家事,相互扶養、扶助,當配偶一方遭遇危難,對方負有救助、救援義務。同居義務是法定義務,是夫妻雙方共同的、平等的義務,非有正當理由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履行同居義務。

2、貞操忠實義務

貞操忠實義務又稱配偶性生活排他專屬義務,是指配偶專一性生活的義務,它要求配偶雙方互負貞操忠實義務,不為婚外性生活。廣義的貞操義務還包括不得惡意遺棄對方以及不得為第三人利益犧牲、損害配偶一方的利益。夫妻互負貞操忠實義務是婚姻關係的最本質的要求,婚姻關係的穩定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性生活上的忠貞不二。如果性生活沒有排他性,它雖然不會喪失自身的積極作用,但卻擴大了消極作用。

3、扶養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二、一方有婚外情應負什麼責任

1、發生婚外情的雙方除受到道德的遺責外,還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1)如果兩人是夫妻名義同居,則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構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訴,會負刑事責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還應在離婚時給妻子精神損害賠償。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也涉嫌構成重婚。

(2)如果婚外情的雙方雖不以夫妻名義、但長期穩定共同居住,造成有配偶的一方離婚的:在離婚時也應給妻子精神損害賠償。

(3)如果沒有以上情形、僅是一般的婚外情,如果婚情導致夫妻離婚,在離婚時可能會適當少分財產。

(4)此外,如果僅是有一般婚外情、卻沒有以上情形、也沒有因婚外情導致離婚,就只能受輿論和道德的遣責了。

2、如果造成另一方自殺又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1)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因自己想不開而自殺:另一方沒有法律責任、只有道義上的責任。

(2)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殺傾向、卻既不採取措施也不報警、任由其自殺,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從上文的講解中,我們瞭解到夫妻之間有什麼義務,其實主要就是兩方面的包括同居義務和貞操忠實義務。而要是在締結了婚姻關係之後,一方不積極履行自己的義務的話,則另一方可以提出離婚的請求。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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