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婚外生子屬於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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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婚外生子屬於重婚嗎?

法律規定婚外生子屬於重婚嗎?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違法行為。其表現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後者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的。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綜上,如果一方在已經登記結婚,又同他人登記結婚並生育子女的,則要以重婚罪論處,人民法院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如果其只是出軌行為,不慎導致生育的,則不應該視為重婚。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

1、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

2、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重婚罪如何收集證據

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因此這些人的話是絕對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證據。

3、去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

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重婚罪一定要當事人前一段婚姻是合法的。需要知道的是,如果出軌的一方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不構成法律上的重婚。

婚外生子並不能夠直接定義對方有重婚行為,只能夠證明其有出軌行為。具體看是否有重,是要看他與對方是否有明確的法律結婚證,或者是再對外進行自稱是以夫妻關係而進行自稱,有了這些證據即可向法院提起重婚罪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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