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重婚立案的判罰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一、老公重婚立案的判罰標準是什麼?

老公重婚立案的判罰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第1項規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訴,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羣眾、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應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決定是否構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重婚罪的起訴過程結合實際情況。可以提起重婚罪訴訟的原告包括:嫌疑人的配偶、重婚罪的受害方、檢察院。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所以對於合法婚姻關係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針對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提起刑事自訴,使得重婚者和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受到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處罰。重婚罪可以自己告訴,但是需要掌握一定的證據。

二、重婚罪犯罪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屬於“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前一婚姻關係是否合法,並不影響重婚罪的構成。

我國法律上對重婚罪的認定是屬於親告罪,必須由夫妻中的另一方來向司法機關起訴才可以立案處理,當事人可以提供對方存在重婚的犯罪證據,特別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內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的音頻或者視頻資料等,具體由司法機關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