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足是否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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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足是否侵權責任
律師解析:單純的插足他人婚姻不構成法律上的侵權責任,但是屬於道德譴責的行為。侵權責任中的權既包括人身權利也包括財產權利,配偶間的權利屬於身份權也是人身權利的一種,插足指第三者與已婚男女中的一方有曖昧關係。曖昧關係不是侵權,法律上的侵權必須達到與他人重婚或同居的程度才構成侵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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