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贈與財產能索要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2W

未婚同居贈與財產能索要嗎

男女在未婚同居期間,也就是在戀愛階段,雙方肯定是會互贈財物的。那麼對於這樣未婚同居贈與財產,日後要是男女解除了同居關係,也就是分手了,此時是否能向對方索要贈與的財物?關於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未婚同居贈與財產能索要嗎

未婚同居期間不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財產如何認定,未婚同居財產如何處理分割等一系列問題,還包括未婚同居期間債權債務如何處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能否返還的問題。對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能否返還的問題,可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同居前,一方贈與給另外一方財物的,可以比照贈與法律關係予以處理。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還財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二、如何處理未婚同居財產糾紛

當未婚同居已經成為當下比較流行的行為時,作為當事人,一方面要避免發生糾紛,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在發生糾紛時該如何處理。

1、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先確定哪些是屬於私人財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財產;然後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並經雙方認可。

2、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於誰。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後,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傢俱、家用電器、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股票、期貨、債券、藝術品、古董、名貴寵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該這樣確認產權: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户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藝術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電器、傢俱、寵物等),則應通過協商,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債權、股權、期權、其他財產的所有權、實物等)。不適用上述原則的,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3、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割。因為產權所反映的狀態,並非為合理或真實的狀態,雙方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對產權進行合理的調整和分割。

由於同居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此男女未婚同居的產生法律糾紛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尤其是在分手的時候,一方就未婚同居贈與財產,要求另一方進行返還的,此時,法官通常會根據實際的情況作出判斷。但要是男女起訴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話,那麼一般是不會受理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