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死後侄子有房屋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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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死後侄子有房屋繼承權嗎

一、土地補償費算不算遺產?

土地補償費不算遺產,地補償費,是國家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補償給村集體的,村集體又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給喪失承包地的承包農户家庭,用於對失去耕地農户的損失補償及安置。

而土地補償費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進行分配,不是分配給這個家庭中的某一個人,更不是分配給這個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對失地農户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不屬於收益。

而關於農村土地承包權的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户,即家庭承包是以農户為單位,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通過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家庭的某個或者部分成員死亡的情況下,土地承包經營權不發生消滅;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

二、土地補償費怎麼支付

1、 各項補償要在3個月內支付完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款:“徵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就是説無論是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還是安置補助費,都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後3個月內支付完畢。(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擬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2、 徵地補償工作由國土資源部門具體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中提到:“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根據法律規定,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過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是由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的。被徵收人經常反映的,某些地方由鎮政府甚至村委會全權負責徵地補償安置實施的情況,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

3、 徵地補償應當全額支付,不能分期支付

徵地補償費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全部支付,而不能僅僅支付一部分。具體來講,是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部支付完畢。這裏的全部支付完畢,是指全額支付、支付到位。

4、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補給所有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中提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由此可知,對於地上附着物補償、青苗補償費等徵地補償,是應當由負責具體實施徵地補償工作的部門支付給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權人的。不能僅僅因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不是被徵收土地使用權的所有人,就不予補償或將補償給予土地使用權人。

5、 土地使用權人有權獲得徵地補償款

因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收、徵用致使用益物權消滅或者影響用益物權行使的,用益物權人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農村地區土地的所有權是隸屬於集體組織的,而不是村户,所以此類土地是不能繼承的,只有土地上的收益能繼承。故此即使土地被徵收,也能獲得徵地補償,但是由於並不是屬於經營收益,故此補償款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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