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公證需要監護人代為簽字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遺產公證需要監護人代為簽字嗎?

一、遺產公證需要監護人代為簽字嗎?

遺產公證需要監護人代為簽字,未成年人辦理遺產公證需要監護人的,辦理繼承公證必須:

①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並提交身份證、户口簿原件;

②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③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註銷單》原件;

④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⑤繼承按遺產總額2%收費;

⑥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

二、如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在辦理繼承公證時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1)註銷的户口;

(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

證明內容: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

(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

(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户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户口、身份證到公證處。

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7、被繼承人的檔案複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

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對於未成年人等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若是其表達能力清晰,並且是在自己意志支配之下,想要採取公證的方式,處分自己遺產的,其監護人在公證的全程必須在場,任何需要簽字的,需要由其監護人代為執行,一旦公證,在其死亡後遺囑就會生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