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外孫繼承外公財產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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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外孫繼承外公財產可以嗎?

對於外孫繼承外公財產可以嗎?

外孫不可以繼承外公的財產,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在法定繼承中外孫子外孫女對外公的遺產是沒有繼承權的,但如果是遺囑繼承的,要依據遺囑的內容而定。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哪些情況適用代位繼承?

1、被代位人必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這既是中國代位繼承成立的首要條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與轉繼承的重要區別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4、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於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則連帶引起代位繼承權的消滅。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能代位繼承。

5、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適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繼承人的法定繼承權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遺囑繼承權,則該遺囑會因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時不發生代位繼承。

綜合上面所説的,外孫是屬於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者,不能繼承到外公的財產,法定繼承者有第一順位和第二順位人,只要有第一順位的存在,那麼第二順位的繼承者就不能獲得這筆遺產,但如果被繼承者立有遺囑的那麼就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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